欢迎您登陆本站!
 首页 | 中心概况 | 机构设置 | 教学资料 | 管理制度 | 职业鉴定 | 交流园地 | 成果展示 | 公告通知 | 学院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资料>>正文
加工中心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2016-02-27 15:18  

一、实习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帽。不准戴手套操作。

二、未经实习指导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动用任何设备、电闸、开关和操作手柄,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实习中如有异常现象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拉下电闸或关闭电源开关,停止实习,保留现场并及时报告指导人员,待查明事故原因后方可再行实习。

四、操作时严格按照机床操作手册正确使用机床。

五、机床通电后,检查各开关、按钮是否正常、灵活,机床有无异常现象。

六、开机后检查机床气压、液压及操作面板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

七、操作前必须保证夹具,刀具及工件夹持良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老师,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八、在进行工作台回转交换时,台面、护罩、导轨上不得有异物。

九、操控控制面板上的各种功能按钮时,必须辨认清楚,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十、学员必须在老师指定的机床上操作,按正确顺序开、关机,文明操作,不得随意开他人的机床,当一人在操作时,他人不得干扰以防造成事故。

十一、经指导老师确认后的程序在输入后,应认真校对,确保无误。

十二、机床主轴启动,其运转速度不得超过其最大允许范围。开始切削前应关好防护门,正常运行时禁止按“急停”、“复位”按钮,加工中严禁开启防护门。

十三、加工过程中不允许擅自离开机床,如一遇紧急情况应按红色“急停”按钮,迅速报告指导老师,经修正后方可再进行加工。

十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机床参数和系统文件。

十五、加工完毕后,应从刀库中卸下刀具,并清理干净。同时将量具、材料等物品整理好,最后必须做好机床的清洁和润滑保养工作。

 

附件【加工中心.doc
关闭窗口
 

河南工程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中山北路1号
电话:0371-62508001  邮编: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