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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鉴定相关问答
2016-05-06 11:07  

 1、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2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它有哪些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4
、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有何不同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5
、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何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它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6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7
、职业资格证书分几个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8
、目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主要由那些部门负责 
   
根据《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 
    
劳动保障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管理。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核发与管理。 
     
     9
、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落实就业准入政策为切入点,在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进程中,坚持行政管理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坚持严格质量控制与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范围相结合,大力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和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相互衔接,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市场就业和引导劳动者素质提高中发挥重要作用。 
     
     10
、如何理解学历文凭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3
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明确提出,我国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 
    1999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次重申要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11
、目前,我国的职业种类有多少工种有多少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所划分的职业种类,我国职业共有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划分的工种类别,共有分为45个行业,4700多个工种。 
     
     12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要求而进行的标准参照的考核活动。在我国,职业技能鉴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13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实施的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鉴定。 
     
     14
、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有哪些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15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技能、相关知识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统一命题来进行鉴定考核。 
     
     16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 
   
1)受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核发准考证; 
   
2)组织参加鉴定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鉴定中心; 
   
5)向鉴定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6)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17
、为什么有的称鉴定所,有的称鉴定站,有何区别? 
   
承担国家规定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鉴定机构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鉴定机构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下属以上范围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场所称“职业技能鉴定站”。 
     
     18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申报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9
、考评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 
   
考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的专业知识、鉴定技术。 
   
高级考评员必须具备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考评员必须具备高级技能等级、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资格。 
     
     20
、如何对考评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实行资格认证和聘任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21
、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对考评人员有那些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评审工作,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考评结果等不正当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形,应回避:与被鉴定者系亲属、师生关系;与被鉴定者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鉴定。 
     
     22
、证书遗失后如何办理补证 
   
取得证书的人员如果发生证书遗失情况,需到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并声明原证书作废。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补证手续。遗失证书补证的证书编码按原证书编码。 
     
     23
、什么是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人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24
、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有何重要意义 
    2000
3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部令(6号令)发布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从200071日起,对90个工种(职业)实行就业准入。 
   
实施就业准入制度,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合理开发和配置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战略举措。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进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 
   
实行就业准人控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就业环境;二是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开发和配置,并使其纳入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可以促进劳动者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使我国的就业从安置型就业转为依靠素质就业,达到使劳动者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目的。 
     
     25
、制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是依据上述法律而制定的,它明确了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职业)从业人员应遵循的具体要求,并同时规定了违反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6
、我国实行就业准入的工种(职业)目录有哪些? 
   
我国实行就业准入工种(职业)90个,具体是: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罪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窃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 
   
农林牧渔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新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27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共12条。其核心内容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职业)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28
、对用人单位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29
、国家对新生劳动力就业有何要求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规范对象主要是初次就业的劳动者。根据《规定》的要求,今后凡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城镇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待业人员以及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人员,只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30
、目前,许多已经在岗的从事技术工种的人没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也会被处罚 
   
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发布前,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虽然没有规定要进行相应处罚,但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事技术工种(职业)人员逐步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职工个人也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31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有何要求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对外公告国家规定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范围;在发布技术工种(职业)人员招聘广告时,对应聘人员条件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在办理职业介绍时,对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而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推荐就业。 
     
     32
、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应聘时,如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应带齐相应的证件,并主动出示职业资格证书。 
     
     33
、农民工参加培训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A
类专业补贴600元/人;B类专业补贴500元/人;C类专业补贴400元/人。 
     
    34
、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需要携带什么证件,提供什么资料? 
   
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应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四张(一寸彩照一张、二寸黑白照片三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没有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高级的还应提供本人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经审查合格的人员,需填写《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35
、申报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的职业(工种)、级别,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对照本人的条件,确定申报的职业(工种)和级别。 
     1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1)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并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4年;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2年,并有突出业绩;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二级(技师)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7年,并有突出业绩;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6
、单位和个人应如何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1
、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毕业生和参加全国统考的秘书、推销员、职业指导员等职业(工种)的人员申报初级、中级、高级技能鉴定,由学校或培训单位集中到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先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登记,然后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电话:67185994)。 
    2
、中央、省、市属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务工人员申报初级、中级、高级技能鉴定,到郑州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名。 
    3
、县(市)属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务工人员及培训机构结业生,申报初级、中级技能鉴定,到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名;申报高级技能鉴定,到郑州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名。 
    4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负责所属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务工人员和民办培训学校结业生初级、中级技能鉴定的申报;未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到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名。 
    5
、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到郑州市技师考评办公室报名(电话:67186421)。 
    6
、报名可由用人单位或学校集中报名,个人也可直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批次鉴定时间前15个工作日。 
    37
、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初级、中级、高级申报时间 
    1
、各申报单位应在每次鉴定时间前十五个工作日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申报。 
    2
、各申报单位应在学员结业(毕业)、推荐就业前两个月进行申报登记。每个职业(工种)20人以上方予受理。
   
(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劳动行政部门文件通知的时间进行报名。 
   
(三)全国、全省统一考试职业申报时间 
   
申报全国统考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每年的四月、十月的十号之前报名。 
   
申报全省统考职业(职业指导师)的单位和个人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时间为准。 
    38
、职业技能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初级、中级、高级鉴定时间: 
   
郑州市鉴定时间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实行定期鉴定,暨每月(五、十月除外)的第二个周六、周日,五、十月的第三个周六、周日。其他时间不予鉴定。 
   
(二)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时间: 
   
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每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具体时间以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文件为准。 
   
(三)全国、全省统一考试职业鉴定时间: 
   
全国统考职业鉴定时间为每年的五月、十一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 
   
全省统考职业(职业指导师)鉴定时间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时间为准。 
    39
、如何审查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一)申报人员资格审查 各申报单位应在每次鉴定前将填写好的《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登记表》(加贴每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人员名册送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审查。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报考人员在校学习培训的理论、技能学时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考单位鉴定条件资格审查 各申报单位应提供细化的考务安排表;进行理论考试的教室数量,容纳人数;实操鉴定的场地、所申报的职业(工种)需用设备的数量(台、套)、型号、完好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40
、鉴定(考核)费用的收取是如何规定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报考单位应在每次鉴定前缴纳本次鉴定(考核)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郑价费[2003]62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凭《下岗证》、《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41、鉴定前鉴定机构或受考单位需做哪些工作? 
   
(一)每次鉴定前三个工作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省鉴定中心国家鉴定题库中提取; 
   
(二)报考单位应到市鉴定中心提前办理准考证并提前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没有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鉴定时考生应双证齐全(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准考证); 
   
(三)受考单位应提供细化的考务安排表(考场数量及分布、监考人员名单、实操考核所需设备的数量及性能、型号、学生在校学习培训的时间和学时数)报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要求布置理论考场和实操考场; 
   
(四)各报考单位可在鉴定前三个工作日领取备料单,进行相应考前准备;如备料单所提供的信息与本单位场地、设备有冲突,应提前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经市鉴定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改动,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一切问题由报考单位承担。 
    42
、鉴定实施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一)鉴定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鉴定。 
   
(二)鉴定时间:按全市规定时间实施,上午为理论考核,下午为技能鉴定。 
   
(三)试卷领取:理论试卷和实操试卷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派遣的质量督导员领取。 
   
(四)鉴定组织:每次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并统一派遣质量督导员和考评人员。 
   
(五)鉴定结束:每次鉴定结束,试卷由质量督导员现场封装,加盖报考单位公章,下周一送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提交鉴定督导报告。 
    43
、鉴定(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报考单位可在每次鉴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对本单位鉴定成绩进行电话查询,个人查询应到本人报考单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不负责个人查询事项。(查询电话037167185994 
    44
、证书怎样验印、核发?怎么领取? 
   
各报考单位应提供成绩合格的鉴定人员名册一份和带证书号的人员名册二份,到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办理打印证书,并加盖钢印和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证书由各报考单位送交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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